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訊(記者 熊杰)近日,廈門市政府召開常務會議,研究通過了《廈門市捐資興學獎勵辦法》(下文簡稱《辦法》)。《辦法》將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辦法》旨在促進捐資興學,發展廈門教育事業,弘揚尊師重教優良傳統。《辦法》明確,自然人單次或者兩年累計捐贈五萬元以上,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單次或者兩年累計捐贈十萬元以上的,由區人民政府通報表揚并頒發表揚證書。自然人兩年累計捐贈二十萬元以上,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兩年累計捐贈五十萬元以上的,由市人民政府通報表揚并頒發表揚證書。《辦法》提出,通過培訓師資力量、提供實習崗位等方式為廈門市教育事業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并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也可獲得相關表彰。
《辦法》明確,市、區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多種方式對捐贈人予以通報表揚,其中包括:設立尊師重教碑,并在碑上刻載或者以信息化技術記載捐贈人姓名、名稱以及捐贈財產數額等捐贈信息。同時,向社會公布通報表揚決定,對捐贈人的捐贈行為予以宣傳。
《辦法》還鼓勵受贈單位向捐贈人頒發捐贈證書、徽標等,同時也可以聘請捐贈人擔任榮譽職務,規定受贈單位可以對促成捐資興學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給予表揚和獎勵。
廈門具有捐資興學的優良傳統,在民間設立有不少教育基金會。與此同時,政府相關部門也注重引導社會各界做好捐資興學工作,早在1988年9月,廈門就成立廈門市教育基金會,該基金會是由福建省教育廳主管的具有公益性質的公募基金會。多年來,該基金會協助市政府對尊師重教、資興學者進行獎勵。據統計,2016年至2020年期間,該基金共收到社會各界捐贈2.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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